果决的执行措施,17万余元剩余执行款2小时内还了
更新时间:2024-10-22 已浏览:7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梅江法院

“如果法院对我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我就不支付这些工人的工资了!”面对被执行人黄某的嚣张态度,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送拘两个小时后,黄某的家属迅速偿还剩余执行款17万余元,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就此执结。

此前,梅州某传媒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资,与何某等4人达成仲裁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何某等人的欠薪共计26.9万元。然而在协议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义务,何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梅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承办执行法官谢涛立即对被执行人梅州某传媒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但无存款又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履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并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然而,黄某对执行干警的多次来电敷衍了事,始终以“手头没钱、正在筹钱”为由拖延。

“谢法官,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进账了!”就在案件进入僵局之际,新消息传来。原来,梅州某传媒公司虽已停止经营,但仍有部分项目回款到账。梅江区法院依法划扣了该公司名下银行存款9.58万元,但距离申请执行金额26.9万元仍有很大差距。

鉴于黄某对履行义务屡次推脱、态度恶劣,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更为强硬的措施。

“我们在黄某的店铺门口发现黄某了,你们快来……”这天,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何某的电话,立即带人驱车前往。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黄某店内找到了黄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执行法官耐心对黄某进行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希望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黄某仍然态度嚣张,甚至声称如果法院将其拘留就拒不支付工人工资。

“黄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和逾期未申报财产情况,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本院决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当即向黄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即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在将黄某到拘留所的过程中,黄某开始慌了,表示要联系家属筹钱还款。

“法官,我们筹到钱了,现在就把欠款交到法院。”在黄某被拘留两个小时后,其家属当场支付了17万余剩余执行案款。至此,合计26.9万元的工人工资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