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借百万,却需偿还上千万?法院这样判…
更新时间:2022-06-23 已浏览:59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为了资金周转,梅城一男子向他人借款100多万元,陆续偿还了几百万元后,还被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1200万元借款。这是怎么回事?

据该男子张某忠介绍,自2015年开始为了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于是分几次向朋友覃某借款共计138万元,还立下借据。随后张某忠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月利率10%向覃某偿还借款,还抵押了汽车和其他财物,陆陆续续偿还了459万多元给覃某。没想到,2021年9月张某忠却接到法院传票,自己被覃某告上了法院,要求他偿还未还清的借款1200万元。这下张某忠懵了,自己这几年来的还款金额都比一开始借到的多了几倍了,怎么还欠这么多?

在法庭上,出借人覃某表示,自己在过去几年里陆续借给张某忠的钱达到1000多万元,部分是银行转账,大部分是现金交付,且有多张借条、单据为证。张某忠一直没有还清借款,所以才向法院起诉。

梅江法院经审理发现,覃某在借款给张某忠时,会预扣部分利息,并不是全款借出;且大部分借条上的金额并非借款本金,而是利滚利形成的利息、罚息,这显然有悖法律规定。覃某提交的借条与其提供的银行转账流水、银行取现金额多有不符,无法有效证明其确实借款1000多万元给张某忠。遂依法判决驳回覃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覃某不服,上诉至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梅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出借大额资金给他人,要有足够的交付证据来支撑(如对应金额的银行取现凭据、转账流水等),利率也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难以得到法院支持。此外,向他人借款需充分考虑自身实际、量力而行,否则将陷入背负巨额债务的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