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七次!不锁车门易遭贼手
更新时间:2020-08-25 已浏览:1207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不砸车、不撬窗,一名“零零后”小伙子纯粹碰运气式地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居然在一个月内得手七次。近日,梅江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宗案件,以盗窃罪判处拉车门盗窃的黄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9年3月期间,黄某某与邓某、钟某、黄某等三个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梅城各地见到有车便上去拉一下车门,看有没有上锁,如未上锁则盗走车内财物。短短一个月内,他们便在某花园小区内、两家汽车4S店门口、书店地下停车场、街道路边、某房地产项目部门口等地先后七次盗窃得手,共盗得人民币550元和香烟三条(价值人民币2500元)、手机一部。鉴于黄某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期梅城发生不少车主未锁好车门、车内财物被盗走的事情。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停好车辆后确保要锁好车门,尽量不要把钱财贵重物品留在车内,避免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