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便宜贪不得!网购低价赃车获刑
更新时间:2020-08-17 已浏览:1274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梅城一男子在网上看到价格便宜的摩托车,明知来路不正仍然购买,殊不知自己已经触犯法律。近日,梅江区法院审结了这宗案件,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养对收购被盗摩托车的张某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

梅江法院审明,在2018年至2019年6月间,张某岳在浏览某二手车交易网时看到,有些商家在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摩托车,他通过向卖家了解得知,这些摩托车是被盗车辆,也就是所谓的“赃车”。虽然这些摩托车来路不正,但是便宜的价格令张某岳心动。于是张某岳通过线上联系到卖家后,购买了两辆被盗的女装摩托车,折合价格4868元。案发后,这两辆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受害人。梅江法院认定张某岳明知这些摩托车是他人盗窃而来,仍然进行收购,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本案具体案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法律意识,远离那些来路不明的小便宜,避免让自己惹上刑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