铤而走险偷越国境,五名无国籍人被判刑
更新时间:2022-10-31 已浏览:741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出入境涉及到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非法入境更是触及法律。在如此严格的律法之下,依然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偷越国境。不管是我国公民偷入他国“淘金”,还是外籍人士偷渡到我国“贴金”,最终都难逃法网。

这不,梅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宗偷越国境案,就有五名无国籍人士被判刑,“在华务工梦”也随之破碎。

201912月,五名被告人赵某朗、王某洋、黄某引、范某英、何某华(均为音译)通过徒步、乘车等方式,结伙从越南同登越过国境线非法进入我国境内,后辗转多地务工。20216月,五名被告人在前往江西省宜春市途经广东省平远县时,在公安检查站被防疫执勤的民警拦截检查发现。五名被告人自称是越南人,由于涉嫌非法入境,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梅江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

 

经查明,广东省公安厅曾向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就本案五名被告人的身份核实问题发出照会。截至202268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暂无回函,仍未确认五名被告人的身份,因此五名被告人依法认定为无国籍人。

梅江法院结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对赵某朗等五名被告人分别作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处罚金二千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