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法院快速化解“涉铁”侵权责任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4-03-29 已浏览:727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近日,梅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铁路建设项目纠纷。经调解,被告某铁集团支付10000元履约保证金给原告张先生,并承诺在其承建的铁路工程完工后三十日内对张先生的房屋外墙及砖瓦房进行修复。
据悉,该集团在承建铁路工程期间,因重车利用村道运送材料,导致张先生的房屋外墙及砖瓦房出现损坏。2023年8月,双方在村委的主持下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因赔偿金额、修复时间、安全隐患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调解陷入僵局。
2024年1月,张先生诉至梅江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铁集团赔偿近5万元房屋修复款。铁路建设事关民生,为避免案件审理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承办法官优先采用调解来化解矛盾,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针对张先生最关心的房屋修复问题,法官建议:“眼下工程尚未完工,重车还要利用村道运送材料,从保证修复质量、维护原告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工程完工后再修复为宜。”对此,张先生表示理解及同意,但提出将近5万的房屋修复款转为履约保证金,以免出现“打白条”情况,但该集团认为调解协议已经能保证张先生的合法权益,且履约保证金金额过高,不愿支付。
见状,法官向张先生释法明理,告知其法律规定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总标的20%。经过一番劝解与协商,张先生最终同意某铁集团支付1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至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仅用了一个多月就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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