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饮料、电子烟出没,要警惕!
更新时间:2022-07-01 已浏览:662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近日,梅江区法院连续审理两宗涉新型毒品案件。案件几名被告人除自身深陷毒品魔爪,还心存侥幸利用新型毒品隐蔽性高的特点,疯狂敛财,最终获刑入狱。

被告人巫某兴自20216月开始,便使用虚假姓名以每500毫升300500元不等的价格向廖某东购买毒品“水”。除自己吸食外,巫某兴还将毒品“水”溶于冰红茶贩卖给叶某海、叶某毅共十一次。累计贩毒495毫升,违法所得近四千元。

从巫某兴处购买到毒品“水”的被告人叶某毅,复制了其的“致富路”。除自己吸食外,先后五次将毒品“水”卖给罗某等人吸食,累计贩毒80毫升,违法所得约700元。

最终,两人因贩卖毒品罪双双获刑。巫某兴获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20000元,叶某毅获刑三年,处罚金10000元。

罗某作为另一宗容留他人吸毒案的被告人,在20218月,四次容留吸毒人员张某丰、向某坤(二人均被行政处罚)在其轿车内共同吸食含有“γ-羟基丁酸”的毒品“水”和含有“合成大麻素”的毒品电子烟。

罗某在其住家被公安机关抓获时,现场疑似“γ-羟基丁酸”的液体、毒品电子烟烟油等也被当场查获。最终,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吸毒危害自己,贩毒危害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触碰毒品,都难逃法网。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将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