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6-05-03 已浏览:3850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须提交的证据:
1、合同及有关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
2、交(提、定作物的证明;
3、交付、收取定金或预付款的凭证;
4、交付、收取价款或酬金的凭证;
5、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证明;
6、使用承揽方原材料的证明;
7、承揽方设备能力、技术条件、工艺水平的证明;
8、定作物质量证明;
9、有关机构对定作物或项目质量的检验证明;
10、定作物或项目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11、封存的样品及有关材料;
12、包装不合格及由此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证明;
13、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
1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