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一法官获评梅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更新时间:2021-01-31 已浏览:292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1月26日下午,梅江区委区政府召开了梅江区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梅江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审判组组长刘育平同志获评“2019-2020年度梅州市梅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刘育平法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当事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理念,坚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审判实践之中,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自觉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在每一起案件中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讲解成生动的案例,传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争矛盾化解、案结事了,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法院贡献。刘育平法官2019年收案216宗,结案196宗(其中调解撤诉案件87宗);2020年收案538宗,结案518宗(其中调解撤诉案件251宗),调解率达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