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门朝哪开我说了算?法院:不一定
更新时间:2020-09-09 已浏览:1221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社会关系,相邻双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双方关系,而不是想当然的满足自身需求即可。近日,梅江法院就审理了一宗俩邻居因大门安装方向发生的纠纷。

梁叔与李姨都是梅城某小区的业主,两家套房相邻。本来各家的外门都是开发商统一配置的内开式防火门,但梁叔在装修过程中将自家外门更换成外开式铁门,当门向外开启90度时,就会阻挡公共走廊正常通行。隔壁的李姨就因为进出过道时经常被梁叔的门挡住,她找梁叔协商,要求把大门恢复成开发商统一设计的内开门方向。但梁叔觉得他对自有大门朝向进行改动,属依法正当行使所有权的行为。当时装修换门时,发现邻墙墙体为水泥混凝土,无法凿开及移位,所以是在原洞门位置将内开防火门改为外开金属门,也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协商无果,两家闹上法庭。

梅江区法院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梁叔的房门外开时占用了公共楼道,确实会阻挡人员通行,如果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势必妨碍其他住户安全疏散,遂依法判决梁叔将外门拆除,更改为内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