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万余元赔偿款到位!梅江法院深挖细节促执行
更新时间:2025-04-25 已浏览:1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之前是我太心急,说了些难听的话,没想到执行员不仅没计较,还耐心帮我做工作,最终追回了赔偿款。”在梅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后,申请执行人郭某向执行员表示了由衷感谢。

此前,郭某梅州某工地务工意外受伤,法院判决其雇主丘某、何某共同赔偿郭某21万余元。但丘某和何某并未履行义务,某遂向梅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立即冻结了丘某和何某名下的所有账户,可两人账户中仅剩5000余元存款。

他们是不是把钱转走了?赔偿款还能不能拿到?执行期间,郭某产生了焦躁情绪。原来,郭某自受伤后便丧失了劳动能力,一家老小的生活全靠妻子支撑,家里因此负债累累。

“法院正在寻找财产线索,决让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执行员一边耐心向其解释执行流程查控进展,承诺有突破第一时间通知,一边全力查找其他财产线索。

丘某和何某均是外省人员,这给查人找物增加了不少难度。何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另一被执行人则态度消极。执行员查到,何某名下有一辆轿车,马上委托其户籍地法院进行了查封,但因车辆实际下落不明,暂时无法扣押处置,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该如何破局呢?执行员仔细翻阅案卷,在判决书中发现了细节:丘某曾为购买过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发生双方签订了一份《保险金权益转让协议》,约定将郭某享有的保险金权益转让给丘某,由丘某领取保险公司赔付的24万元伤残保险金。

掌握这一线索后,执行员立即致电丘某:“雇主为雇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本意是为了减轻或分散雇佣活动中的用工风险,雇员基于保险合同所获得的理赔可以相应冲抵雇主本该承担的雇主责任。但在事故发生后,你领取了保险公司赔付的伤残保险金,却逃避承担赔偿责任……”执行员耐心向丘某释法析理,告知其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面对法律威慑,丘某的态度发生明显转变,承认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试图逃避赔偿责任,并表示会积极筹措赔偿款一周后丘某21元赔偿款支付至法院账户。通过深挖文书细节、精准释法析理,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既避免了对被执行人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又快速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