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法院“三多”调解让纠纷止于诉前
更新时间:2024-12-13 已浏览:99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梅江法院

初冬的梅江河畔,山影如黛,繁花似锦,这是属于岭南的独特风景。

近年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多渠道高效解纷、多角度疏导心结、多站点调处矛盾,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诉前,绘就了一幅梅江河畔新“枫”景。

线上调解助“零成本”解纷

“法官,工程款到账了,没想到困扰我两年的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申请撤诉。”日前,梅江区法院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快速化解了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20229月,小杨承包了广东某建筑公司的外墙涂料工程,期间由于该公司认为小杨单价过高,双方于202211月签订了退场协议,协议约定:广东某建筑公司欠小杨工程款28972.43元,须于工程验收后七天内付清。202212月,该公司向小杨支付了26972.43元,剩余2000元迟迟没有支付。

等待近两年无果后,小杨通过网上立案程序,将广东某建筑公司诉至梅江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支付工程款2000元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一起标的额2000元的案子,在法院众多案件中看似是“小案”,却关系着务工人员权益和诚信社会建设。

梅江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第一时间致电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原来,该工程曾经过层层分包,造成小杨和被告公司联系不畅,加上小杨是外地人,常年奔波于各地施工,一直没有时间到梅州讨回欠款。在此期间,被告公司也没有主动履行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

考虑到小杨正在东莞赶工程,调解员告知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调解。在约定好调解时间后,一场连接东莞和梅州的线上调解开始了。

“法官,我还在工地上,网络通畅吗?”

“网络通畅。被告公司愿意即时付清欠款,但希望免除利息,原告是否接受?”

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公司改变了消极还款的态度,原告小杨表示愿意放弃逾期付款利息,双方很快达成调解,被告公司当即结清了2000元工程款。

“数额再小也是自己的辛苦钱,可如果为了讨要这笔钱去梅州,来回的路费、餐费和误工费都划不来。感谢你们通过线上方式帮我解决了烦心事!”小杨说道。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在梅江区法院每年办理的几千宗案件中,标的额不大的“小案”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如何高效化解这些“小案”,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在梅江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案件信息查询机、人工智能导诉机、无接触式证据材料交接“云柜”等设备一应俱全。通过打造“指尖上”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网上立案“容缺”机制、调解前置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当事人可以享受到便捷多元的解纷服务。

“诉前调解不用诉讼费、不用上法庭,而且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灵活采用微信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有效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梅江区法院调解员李冬梅表示。

今年以来,梅江区法院共受理网上立案申请2644件,成功立案2012共办结诉前调解案件1644件,成功调解1132,调解成功率达68.86%

用心用情解家事心结

冬季的清晨,一位头发斑白的阿姨走进梅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从兜里掏出一本封面印着“双喜”的结婚证。这是一张1987年签发的结婚证,证件上照片斑驳,却难掩两人的笑容。

“阿妹,我想起诉离婚。”阿姨的话让导诉员有些诧异。

这位阿姨姓陈,今年58岁,与配偶李阿伯结婚已有37年。是什么让这位年近六旬的阿姨执意要离婚?

案件依法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刘津里将双方约到了调解室。

“阿妹,我日子过得苦啊,这几年他不常回家,不跟我说话,也不在乎我,我实在受不了这种‘冷暴力’了。”在陈阿姨的话语中,两人婚姻的症结慢慢显现。

陈阿姨和李阿伯育有一儿一女,曾经夫妻和睦,可是随着孩子成家立业,两人却时常为琐事争吵。加上李阿伯找了一份小区保安的工作,整天呆在值班室里,两人的交流变得极少,这让陈阿姨很不满。

面对陈阿姨对离婚的执着,李阿伯把头别到一边,沉默不语,过了良久,才缓缓开口说道:“我同意离婚。”

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调解员带领他们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缴费手续,然而不凑巧的是,系统出现故障,暂时无法缴费。冬季的傍晚,天色早早暗了下来,调解员只好与陈阿姨约定第二天再来缴费。

“阿妹,我老婆的电话打不通,我很担心她,你能帮我找找她吗?”第二天中午,调解员接到了李阿伯打来的电话。原来,李阿伯左思右想,决定和陈阿姨再谈谈。可是陈阿姨不在家,电话也打不通。

李阿伯的话让调解员的心悬了起来,她时不时拿起手机,反复拨打陈阿姨的电话。就在提心吊胆了一天之后,陈阿姨的电话终于接通了。

“陈阿姨,李阿伯担心您,打了我的电话好多次。他要是不在乎,怎么会这么着急,到处去找您呢?”在确认陈阿姨的安全后,调解员劝说道。

“真的吗,阿妹?”电话那头的陈阿姨难掩激动:“不瞒你说,我的儿子女儿都不同意我离婚。”

“阿姨,你们那个年代的夫妻,表达情感的方式都比较含蓄。那天在调解室,您说要离婚的时候,我看到李阿伯眼眶都红了。其实李阿伯私下跟我说,他不想离婚,说同意离婚,是不想再让您生气。”

经过调解员的一番劝说,陈阿姨逐渐转变了执意离婚的态度,到诉讼服务中心撤诉了。

为了彻底弥合两人之间的矛盾,调解员再次拨通了李阿伯的电话:“李阿伯,客家人说‘夫妻相仇冇过夜,踢踢脚趾又讲话’,交流是婚姻的粘合剂,您问阿姨一句‘吃饭了吗’,阿姨都会很欢喜的。”

“我对她这样,确实是我做得不对。阿妹,感谢你们法院做的调解工作,因为你们,我们这个家才没有散。”李阿伯连声道谢。

家事纠纷有着情感与法律矛盾夹杂的特殊性,该如何既解“心结”又解“法结”?

梅江区法院坚持以和为贵工作思路,建立全流程家事纠纷调解机制。在诉前由经验丰富的家事调解团队给予当事人情感疏导和法律指导,避免当事人直接进入诉讼对抗程序,扩大双方矛盾;诉中聘任8名家事调查员参与家事纠纷调查工作;判后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疏导。通过寻找法理与情理的最佳契合点,厘清纠纷,对症下药,逐一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促使当事人心平气和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梅江区法院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52件,调撤率达69.7%

站所联动聚调解合力

“吴法官,您快过来,有一宗案子需要帮忙。”日前,梅江区法院法官吴炜祥接到梅江区西郊镇司法所打来的电话,立即驱车前往。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就在几天前,梅州某服装公司因电梯围栏损坏,联系维修人员黄强上门维修。然而在维修过程中,意外发生了。悬停的电梯突然坠落,将黄强压在电梯井中,夺走了他的生命。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其他在场人员,致使原因无法查清,责任难以明确。

“事故是死者操作失误造成的,我们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

“这部电梯之前已经发生过一次坠落事故了,电梯肯定有问题!”

在西郊司法所,黄强的家属与服装公司负责人争执不断。西郊街道办马上启动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找来了西郊街道办诉讼服务站的驻点法官吴炜祥。在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后,吴法官决定与当地司法所、综治办分工协作,着手开展“背对背”调解。

“吴法官,我的身体不好,孩子刚满十岁,这让我们以后怎么办啊!”吴法官认真倾听黄强妻子的诉求,耐心安抚其情绪,引导她依法依规理性协商。

接着,他又结合法律关系、双方责任和过往案例向服装公司负责人释法析理,引导他换位思考,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吴法官,忽视了施工作业的安全,作为企业负责人我有责任,我愿意赔偿,但是我们只是小微企业,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讲法律、说道理,服装公司负责人的态度有所转变。

黄强家属的伤痛急需抚平,服装公司却无法一次性拿出赔偿款,这可怎么办呢?吴法官又与西郊街道办就具体赔偿事宜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

在几番调解之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约定由服装公司支付20万元,剩余赔偿款以每月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

之后,双方带着调解协议书和司法确认申请书,来到向梅江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梅江区法院对协议进行审查之后作出了民事裁定书,裁定该协议有效,并督促服装公司按期履行义务。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避免了案件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还从根源上化解了纠纷,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西郊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司法服务向前延伸一步,矛盾纠纷就能减少一些。近年来,梅江区法院立足专业优势,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梅江区七个镇、街道办以及全省“百千万”工程示范点西阳镇筀竹村、清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诉讼服务站和法官巡回服务点,充分发挥“站、点”解纷和普法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防范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梅江区法院共派出法官到站点开展诉前调解、民法典宣传和宪法进乡村等活动116次,参与诉前调解51次,化解纠纷35宗。

(文中小杨、陈阿姨、李阿伯、黄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