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人民法院2024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24-10-12 已浏览:4131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江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数量和岗位

招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非在职),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非在职);

(六)年龄18-28周岁(年龄计算至本公告发布时间当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书记员5名,详见《岗位设置表》。

、人员待遇

待遇与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相同,缴交“五险一金”。年休假、出差补助等按现有制度执行,不安排住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箱mzkuaizhao@qq.com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1019日,截止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需提交材料:报名者请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以电子邮件压缩打包形式发至以上电子邮箱,并把压缩文件命名为应聘者姓名。

3.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确定考试人选,并电话通知(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预审,不再另行通知)。

(二) 测试。包括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分别计算成绩。笔试为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察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和面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测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入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等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聘用。经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梅江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聘用。递补聘用分为进位递补聘用和保留递补聘用:

1.进位递补聘用。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情形,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2.保留递补聘用。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四、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用人单位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梅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589373。)

 

 

 

附件1岗位设置表

附件2梅江区人民法院招聘2024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梅江区人民法院

20241012


附件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