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遭阻挠,业主申请排除妨害获法院支持
更新时间:2022-12-14 已浏览:104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能为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出行增加许多便利,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内容。为此,我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支持该项惠民利民的举措。如今,梅城许多旧小区都已增设电梯。不过,梅江区彬芳大道某小区的几位住户,却仍在为加装电梯一事烦恼。
    李叔、黄叔等人是该小区某栋的业主,眼看小区里其他栋都陆续加装了电梯,李叔等人羡慕不已。2021年6月,该栋楼住户经表决,全体同意加装电梯,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批准。本以为电梯加装工程能顺利进行,没想到,对面楼栋的王叔父子却持反对意见,不仅将自家车辆放在公共通道,还载来泥沙堆积到现场阻挠施工。为了防止事态扩大,该小区物业也多次禁止电梯施工车辆进入小区。
    一来二去,近一年时间过去了,电梯加装工程仍未完成,业主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期间,李叔等人多次与王叔父子协商,甚至寻求了电视台和有关部门的帮助,均未能解决。无奈之下,李叔联合该栋楼其他六名业主一起诉至梅江法院,请求法院排除王叔父子对电梯加装工程的妨害,也要求物业对电梯加装工程进行配合。
    那么,王叔一方究竟是什么原因不同意对面楼栋加装电梯呢?在法庭上,王叔父子认为,加装电梯工程在未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就开始施工,增设电梯后也未预留足够的消防通道,影响公共安全。他们还提出,新增电梯的位置在小区化粪池上方,会造成卫生安全危害。
    为了更好地厘清案件事实,今年5月,梅江法院法官来到该小区进行现场勘验。通过向相关政府部门、电梯施工公司核对情况,该楼栋增设电梯已完成备案并进行公示,施工前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法官还了解到,争执的症结还有一个停车位的问题,该车位为小区物业私自规划的停车位,并不符合规定。2021年10月,在王叔父子阻止电梯施工后,李叔等住户便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小区的车位规划问题,有关部门也向该小区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来物业已整改完毕。车位整改后,预留的公共通道宽度大于4米,符合《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于王叔父子质疑的小区化粪池问题,电梯施工公司也提出了优化解决方案。
    根据实地调查的情况,梅江法院依法判决王叔父子不得阻碍电梯施工,物业公司也要对此进行配合。王叔父子和物业公司不服而上诉,案经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2022年11月,该案终于尘埃落定,李叔、黄叔等住户期盼已久的电梯加装工程可以再次启动了。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业主必然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作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基于相邻关系应负一定的容忍义务。作为加装电梯的一方在加装电梯时应尽量完善施工方案,把影响降到最低,共同营造和维护团结友爱、互助和睦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