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00后小伙赴缅甸“求职”,“高薪”工作竟然是...
更新时间:2022-06-17 已浏览:481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这年头,高薪工作成了大多数年轻人追求的目标。江西有两个00后小伙,因受“高薪”诱惑赴缅甸求职,没想到却成为了网络诈骗的推手。

20207月,一个消息打破了肖某元、李某汶平静的工作和生活。两人的前领导自称云南边境有份月薪2万的工作,问他们是否感兴趣,这让月薪只有四千的两人很是心动。顾不上细想,他们在前领导的安排下来到了云南边境。之后又翻了好几座山,才到了位于缅甸孟平的某科技公司。

经过短暂的岗前培训、观摩老员工工作,肖某元、李某汶终于明白,他们的工作本质就是网络诈骗!像他们这样被哄骗过来的中国人有很多,公司为他们打造固定人设,提供交友软件,通过暴力手段胁迫他们与国内受害者频繁互动,进行感情投资。当受害者对他们产生信任后,就会落入披着“投资”外衣的“杀猪盘-虚拟博彩”诈骗圈套。

20213月,肖某元、李某汶找准时机逃出回国,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主动赔偿了受害者的部分损失。经查,李某汶于202010骗得被害人马某6万多元,肖某元于202012骗得被害人彭某平9万多元。因受害者中有梅江区市民,梅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4月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近日作出判决。

梅江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全案证据及相关从轻处理情节,肖某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五千元;李某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五千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三万元。

【法官说】本案中的两名被告人是否属于“胁从犯”?“胁从犯”是指在别人暴力强制或精神威胁下,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其本质特征在于违背其本人意志所做出的行为。

据两名被告人供述,虽然被胁迫实施诈骗,但诈骗成功后有提成领取,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和娱乐,且两人对有无被殴打也供述不一。结合全案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受到了足以强制被告人违背其本人意志实施犯罪的胁迫,无法认定被告人属于胁从犯。

年轻人追求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属人之常情,但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脚踏实地、稳扎稳打才是创造幸福生活的正确途径。除了要提高辨别真假信息的能力、树立正确价值观,遇事也要沉着冷静,与家人多商量,避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