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庭审显高效便捷 梅江法院受群众赞誉
更新时间:2022-06-17 已浏览:2312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20222月,梅江区人民法院收到了来自千里之外的一面锦旗,上面印着“网上立案便民高效 网上开庭公平公正”几个大字,赠予者是来自上海的黄叔。这不禁让人好奇,黄叔远在上海,为何会给梅江法院寄送锦旗呢?这要从一次“购房”说起。

2020111日,黄叔与妻子通过微信小程序,认购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梅州芹洋半岛的一套房产。在支付20000元定金后,销售小李给黄叔发送了电子版认购书,告知黄叔需在115日前到该楼盘所在的销售中心签购房合同,付清第一期楼款。后经双方协商,合同签署调整到129日。

未曾想,123日武汉新冠疫情爆发。黄叔夫妻网上预定的酒店被取消,当地居委也不批准离沪。由于黄叔夫妻一直坚持购房合同与银行贷款合同当面签署,不接受寄签方式,合同签约就此搁置。310日,该房地产公司将20000元定金作“挞定”处理(即违约没收)。黄叔与该公司交涉未果,于12月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仍未解决,只好向梅江法院提起诉讼。

梅江法院网上立案后,考虑到黄叔夫妻从上海往返梅州路途遥远,结合疫情防控政策,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经过对案情的全面审理,梅江法院认为,黄叔夫妻因疫情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如约于2020129日到梅州签订购房合同,不能认定为违约。且双方对于签约方式并未协商一致,因此被告单方面提出的方案不能约束原告。

梅江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公司返还20000元定金给黄叔夫妻,并支付定金在此期间产生的利息。房地产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梅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疫情期间,梅江法院充分考虑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和实际情况,采取网上立案、视频开庭的方式,依法做出公正判决,如期审结案件。群众赠予的锦旗,便是对法院全体干警最大的认可和鼓励。

【法官科普】202041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属不可抗力的范畴。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